乡村振兴住房保障的六类人员如下: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含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是乡村振兴部门重点监测和帮扶的对象,存在返贫风险,住房安全需要重点关注和保障。
- 农村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生活困难,由民政部门认定,在住房出现安全问题时,需要住房保障政策的支持。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经民政部门认定,他们的住房安全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
-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可能是脱贫户也可能是一般农户,这类家庭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影响到住房安全,需要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户标准,但也属于低收入群体范畴,有住房安全隐患时,也在住房保障政策的覆盖范围内,由民政部门认定。
-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虽然已经脱贫,但住房安全还存在问题且自身难以解决,需要通过乡村振兴住房保障政策来改善居住条件。